随着科技的发展,社会的发展,建筑垃圾不断增多,这些是发展的产物,但是同样也是有不规范的政策等造成的。那么如何更好的规范建立垃圾呢?
当然首先是来自法律对建筑垃圾的规范,应制定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再生利用的法律,将建筑垃圾全过程处理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,引导和鼓励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。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,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。进一步细化建筑垃圾收运、中转、资源化处理和卫生填埋场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,并针对不同的新型再生材料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,形成一个完整的建筑垃圾处理类的系列标准规范。
对市场的规范,建设施工单位、运输单位、资源利用单位和消纳处置单位是市场的主体。各企业应遵纪守法,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,规范运作。同时,充分认识到建筑垃圾处理的公益性,应坚持社会效益大、经济效益合理化的原则政府也应做好监管工作,市场监管应遵循“市场准入、市场选择、市场规范、严格执法”等原则,保证建筑垃圾全过程处理的落实。这些也需要政府进行监督。
加强宣传,提高建筑垃圾全程管理的意识。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,是将建筑垃圾管理由过去的清运+填埋的“末端”处理,扩大到生产、流通、消费、收集和处理的整个过程。应通过宣传使“全程管理”的观念深入人心,通过群众配合监督,从而紧扣建筑垃圾全程管理各个环节,使得建筑垃圾处理有序进行。